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擬題方法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11-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第一節(jié) “未必”法
申論考察的是對社會問題的看法和觀點,而我們在分析社會問題時,我們會發(fā)現(xiàn)很多社會問題發(fā)生的原因其實都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原本”“應該是這樣的”卻“未必”“是這樣”,于是就形成了社會問題。談到這里,或許很多考生會感到不解,以下中宜教育戴斌老師將用一系列實例為大家逐步分析這個社會問題的共同點,并分析如何使用“未必”法來擬出較佳的題目。
方法一:在應該“成立”的一對因果關系詞之間添加“未必”二字
【范例一】
“有為”未必“有位”
——談大學生就業(yè)難問題
擬題分析:“有為”和“有位”本身就是互為因果的,正常的情況下,“有為”的人是應該要獲得相應的“位置”的,但如果這個應該 “成立”的因果關系卻“未必”成立時,就會演變成一個社會問題了。就想大學生就業(yè)難問題,大學生是屬于“有為”的群體,但是就業(yè)難這個現(xiàn)象讓他們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這就是這個社會問題的矛盾所在了�?忌绻赃@個角度來作為自己的題目,無疑就準確地把握住了問題的本質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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