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ㄒ唬┣謾嘈袨榈姆蓻_突 侵權行為之債是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財產權利,井造成損失而承擔民事責任所構成的債。各國在侵權行為法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xiàn)在: 。1)侵權行為的外延不同; (2)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不同; 。3)侵權行為的相對人不同; (4)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及計算方法、賠償?shù)脑瓌t、標準和限額不同。 在國際民商事交往中,這些差異導致在侵權行為方面產生法律沖突。 。ㄒ唬┮话闱謾嘈袨榈姆蛇m用 對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一般有下列做法: 1、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是“場所支配行為”原則在侵權領域的體現(xiàn),但有的國家以加害行為地作為侵權行為地,有的國家把損害發(fā)生地作為侵權行為地,還有的國家認為兩者均為侵權行為地。 2、選擇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和當事人共同屬人法。 3、重疊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和法院地法。 4、選擇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法院地法和當事人共同屬人法。 但自20世紀中期以來,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出現(xiàn)了如下新發(fā)展: (1)侵權行為自體法與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的產生; 。2)當事人意思自治開始進入侵權法領域; 。3)適用對受害人有利的法律有時影響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ㄈ┨厥馇謾嘈袨榈姆蛇m用 以前,各國對侵權行為不分種類和性質.適用統(tǒng)一的準據(jù)法,F(xiàn)在,各國一般對一些特殊的侵權行為,如交通事故、產品責任、不正當競爭、海上侵權等,單獨解決其法律選擇問題。下面以產品責任為例介紹其法律適用問題。 1、產品責任準據(jù)法的選擇。關于產品責任的法律適用問題,有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大致有如下做法: (1)適用侵權行為地法; 。2)適用最有利于原告的法律; 。3)適用與產品責任有最密切聯(lián)系的法律; (4)以多個連結因素為根據(jù),靈活確定產品責任的準據(jù)法。 2、產品責任法律適用的發(fā)展趨勢: (1)產品責任的法律適用規(guī)范正朝著獨立于一般侵權行為法律適用規(guī)范的方向發(fā)展,, (2)在確定產品責任的準據(jù)法時,各國越來越重視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3)在一些國家的立法中,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和選擇性或復合性沖突規(guī)范的采用,以及允許受害人在一定范圍內選擇準據(jù)法,使產品責任的法律適用規(guī)則趨向靈活和實用。 。4)產品責任的法律適用規(guī)范逐步放棄反致,對違反法院地公共秩序的限制也有放寬的趨向。 。ㄋ模┲袊P于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規(guī)定 我國民法通則第146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87條、海商法第273條、第275條以及民用航空法第189條對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作了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可歸納為: 1、侵權行為地法原則。民法通則第146條首先規(guī)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海商法第273條關于船舶碰撞的法律適用和民用航空法第189條第1款關于民用航空器對地面第三人的損害賠償,都規(guī)定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意見》第187條還解釋道:“侵權行為地的法律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法律和侵權結果發(fā)生地法律。如果兩者不一致時,人民法院可以選擇適用。” 2、當事人共同屬人法原則。民法通則第146條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3、雙重可訴原則。民法通則第146條第2款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發(fā)生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這條規(guī)定對在中國領域外發(fā)生的侵權行為采用了“雙重可訴原則”。 4、法院地法原則:盡管民法通則沒有規(guī)定法院地法原則,但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對該原則作了規(guī)定。海商法第273條第2款規(guī)定:“船舶在公海上發(fā)生碰撞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275條規(guī)定:“海事賠償責任限制,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9條第2款也規(guī)定:“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對水面第三人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5、船旗國法原則。海商法第273條第3款規(guī)定:“同一國籍的船舶,不論碰撞發(fā)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間的損害賠償適用船旗國法。”這一規(guī)定確立了獨立的船旗國法原則,它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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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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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班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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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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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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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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