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合肥市自考行事歷關于補發(fā)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的時間安排
為方便考生申請教師資格證,凡通過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未領取合格證的考生,請于每次自考考試前一周到合肥市自考辦領。|一樓),此外,每次考后發(fā)放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的同時(具體時間參考自考工作行事歷)也可以補領歷次未領的合格證。遺失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在考前一周的周一、周二來登記,周五、周六領取 ,其他時間將不再發(fā)放和補辦。教師資格證申請介紹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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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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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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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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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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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補發(fā)元月份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
同時補發(fā)之前未領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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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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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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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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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查卷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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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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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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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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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元月份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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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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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份考試查卷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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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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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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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元月份成績(合肥市不發(fā)成績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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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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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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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免試申請結(jié)果
發(fā)放2010年(下)畢業(y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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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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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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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自學考試 (中英合作專業(yè)1月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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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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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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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登記補辦的準考證
補發(fā)未領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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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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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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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1年元月份考試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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