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除夕非法強拆挑戰(zhàn)傳統(tǒng)倫常
來源:新浪評論發(fā)布時間:2012-0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開發(fā)商除夕強拆,不但違反有關城市拆遷法律法規(guī),涉嫌損害私人財物,更是對社會倫常的公然挑釁。
據《深圳特區(qū)報》報道,1月23日凌晨,龍崗區(qū)布吉街道長龍社區(qū)綜合市場遭舊改項目開發(fā)商深圳市邦兆公司違法強拆后,被趕到的警方制止。截至目前,警方已抓獲事件組織策劃人之一吳某某、現場指揮人之一鄭某某等10名嫌疑人,其中7人被刑拘。
除夕夜,正是辛勞一年的國人享受過年溫馨的時刻。此時距新拆遷條例公布實施只有1年零2天,有法律給公民撐腰,即便是有拆遷糾紛,人們也會安心過年。而開發(fā)商除夕組織500人搞強拆偷襲,實在出人意料,令人震驚。
不知道這家開發(fā)商哪來的膽量,竟如此無視法律的尊嚴,挑戰(zhàn)社會的傳統(tǒng)倫常。
2011年頒布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用司法強拆取代了行政強拆,地方政府部門都沒有權力直接搞強拆了,開發(fā)商直接強拆更是不允許的事情。開發(fā)商除夕強拆,違法性質沒有任何疑義。
更何況,因為項目的性質與補償存在爭議,這家開發(fā)商和商戶之間還沒有達成補償協(xié)議。在這樣的前提下,開發(fā)商就聚眾強拆,在拆遷中還致人受傷。這不但違反拆遷法律法規(guī),而且涉嫌損害私人財物。當地司法機構理應依法查處,讓強拆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均受到法律的懲罰。
不能不說的是,過年對中國人來說,意味著團聚、溫馨、祥和。也正是因此,過年的時候民間爭訟暫息,糾紛擱置。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jié),是中國人的愿望,也是中國社會幾千年來的傳統(tǒng)習俗倫常。
深圳這家開發(fā)商將強拆選在除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對社會倫常的公然挑釁。其冒犯的對象,不只是布吉市場的商戶,而是每一個社會成員。開發(fā)商除夕非法強拆無疑還是一種反社會行為,應當屬于“影響惡劣”的案例。
誰都不想過年的時候看到違法拆遷這樣的事件,誰都不想大過年的找不痛快。邦兆公司冒天下之大不韙,人們難免要問,究竟是什么原因,讓這家開發(fā)商如此猖狂?
難道僅僅是出于精明的利益“算計”?過年了布吉市場的商戶歇業(yè)、回家,正是拆遷遭遇抵制最小、拆遷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大好時機”。還是因為,長期以來非法強拆的違法成本太低?亦或是有什么背景,在給這家開發(fā)商撐腰?
現在,有關方面已經刑拘了有關責任人,那么,將這起非法強拆案的真相調查個水落石出,應該不難。鑒于除夕非法強拆社會影響的惡劣,也希望上級主管部門介入調查,最終將案情告知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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