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預(yù)先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1-12 14:51:08
關(guān)于預(yù)先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通知
各位申請人員:
為了減少申請人員來報名點次數(shù),現(xiàn)將《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發(fā)到西安教育網(wǎng)上,申請人員閱讀完教師資格考試有關(guān)文件后,若認為自己符合報名條件,請用A4紙下載打印《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按要求認真填寫相關(guān)內(nèi)容,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報名時帶來。
報名時,申請人員提供本人學(xué)歷證書、戶籍證明等材料,經(jīng)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審查后,若符合報名條件,申請人員須現(xiàn)場再填寫其他有關(guān)表格,最后和預(yù)先填寫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并交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這樣申請人員來報名點一次就可完成報名工作。
這是今年新的做法,也是為了方便申請人員,請各位申請人員積極配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編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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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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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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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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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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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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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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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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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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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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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種類及學(xu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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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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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政治
思想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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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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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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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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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社會
公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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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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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行政
處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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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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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犯罪
記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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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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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說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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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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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單位
(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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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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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單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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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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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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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填寫人(簽名):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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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jiān)制
說明:1、表中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其中第8欄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寫)。
2、“編號”由教師資格認定機關(guān)填寫。
3、填寫字跡應(yīng)該端正、規(guī)范。
4、本表必須據(jù)實填寫。
下載:思想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