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我省2011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粵教繼函〔2011〕5號 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我省2011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條件,2011年5月15日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現在高校教學崗位上任教的在編專任教師(含高等學校附屬醫(yī)院臨床教學人員和高校編外長期聘用教師)。 二、認定條件及程序 我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及程序按照《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粵教人〔2001〕74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yè)技術資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或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可免普通話測試。 申請人必須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07年修訂)》(取消其中第七條乙型肝炎檢查項目),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人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須提供師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合格證書。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從2011年起,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考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人員須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240元。 三、申請辦法及受理時間 (一)實行網上報名,申報時間為5月8日至15日。其中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報名時間為5月8日至11日,其它高校報名時間為5月12日至15日。申請人直接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網上報名”欄目中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用80克A3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交學校人事部門審核。 (二)6月14日至17日為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報送材料時間,6月1日至14日為其它高校報送材料時間,請各高校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將及時發(fā)布我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體檢標準、學歷鑒定以及政策解答等內容,各高校要通過校園網等方式及時發(fā)布高校認定有關信息,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本校教師完成網上報名。 (二)各高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提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學歷鑒定以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并統(tǒng)一組織申請人到省指定醫(yī)院(附件1)體檢。 (三)各高校要嚴格把關,不得擴大申報范圍和弄虛作假。凡擅自擴大范圍和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我廳將進行通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學校對申請人的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后方能上報,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省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不予受理。 (五)各高校在報送認定材料前,必須按規(guī)定將上報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校內公示不少于7天(見附件2),并將公示結果及一覽表報省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五、其他 (一)我廳委托廣東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為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請首次開展認定工作的高校及時申請開通網上報名系統(tǒng)。 (二)本通知可在省教育廳主頁“教師資格認定”欄目以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gdhed.edu.cn)下載。 附件:1.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yī)院一覽表 2.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送審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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