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2010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展開,為做好此次認定工作,特作如下公告: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凡有臨滄市戶籍并有意獲取教師資格的人員,均可按《教師法》和《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以上、具備相應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健康; 2、具備相應的合格學歷。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萍捌湟陨蠈W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其中,已在院校輔修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且能出具考試成績單科合格證明,或通過國家自學考試途徑獲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合格證的,可以免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二、認定權限 1、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2、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3、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委托實施本科教育的高等學校認定。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4月20日至5月10日。 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領取有關資料和表格,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學歷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學業(yè)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4、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一式一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6、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對本人的思想品德鑒定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四張(申請表貼兩張、體檢表貼一張、證書貼一張)。 除上述材料外,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還應提交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應提交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高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 1、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為5月28日,5月2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 2、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原則上在5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區(qū))教育局自行確定。 四、收費依據(jù) 根據(jù)《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735號)規(guī)定:“我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由每人次300元調(diào)整為每人次240元。其中:教育理論考試(包括教育學和心理學兩個考試科目)每人每科30元,共計60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對未通過教育理論考試的申請人不收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 市縣(區(qū))教育局咨詢聯(lián)系電話: 臨滄市教育局人事科:2124315 臨翔區(qū)教育局人事股:2166413 鳳慶縣教育局人事股:4215837 云 縣教育局人事股:3210349 永德縣教育局人事股:5214727 鎮(zhèn)康縣教育局人事股:13988331006 雙江縣教育局人事股:7627808 耿馬縣教育局人事股:6127238 滄源縣教育局人事股:7122647 特此公告 臨滄市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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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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