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司法廳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2-06-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司法部公告(第117號),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22日、23日在全國同時舉行。現就西藏自治區(qū)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名
。ㄒ唬﹫竺麠l件。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
我區(qū)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茖W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戶籍為準,即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可以放寬為法律專業(yè)專科學歷,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法律專業(yè)的范圍: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學、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jiān)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zhí)行、民事執(zhí)行、行政執(zhí)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jiān)獄管理、勞教管理、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法律服務管理、社區(qū)矯正、應用法制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與文秘和監(jiān)獄信息技術與應用等37個專業(yè)。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并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3年應屆畢業(y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yè)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ǘ﹫竺绞、時間與地點。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西藏自治區(qū)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
根據司法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規(guī)定,駐地偏遠的軍隊現役人員,在地方考試便利的,可以選擇在地方報考,按規(guī)定進行網上報名,并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拉薩市考生在西藏自治區(qū)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進行現場確認;其他地區(qū)考生在各地司法處進行現場確認。
。ㄈ﹫竺牧。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復印材料必須用A4復印紙居中單獨復。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2. 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3. 本人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
4.單位政工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包括:政治立場、是否開除公職、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5、考務費240元。
。ㄎ澹士甲C。
經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確認其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且已交納考試考務費的,準予發(fā)放準考證主證。經西藏自治區(qū)司法廳復審合格的,準予生成準考證副證。準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從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主證與副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
。ㄒ唬┛荚嚂r間。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2日、23日。
試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ǘ┛荚噧热、方式和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guī)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yè)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荚嚪譃樗膹堅嚲,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yè)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ㄈ┛荚囈蠛图o律。
應試人員應當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guī)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填涂、作答;應試人員應當遵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ㄋ模┰囶}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在9月24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在9月27日晚20時公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以在9月27日晚20時至10月2日晚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qū)”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tǒng)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3年7月31日前,持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書面通知和畢業(yè)證書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四、其他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咨詢電話:0891-6285727
西藏自治區(qū)司法廳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