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級上機關可從下級機關公選公務員
來源:黃河新聞網發(fā)布時間:2012-02-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務
2月20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出臺《山西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明確,市級以上機關可采取自愿報名與組織同意、綜合測試與考察試用相結合的辦法,從下級機關公務員中公開選拔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務的公務員。
報考者須有2年以上“基層經歷”
公開遴選是市級以上機關選拔任用公務員的方式之一,必須在核定的編制和職數(shù)限額內進行。其中,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負責公開遴選的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公開遴選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制定實施方案、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體檢與組織考察;遴選單位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公示;辦理試用手續(xù);進行業(yè)務培訓;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辦理調動任職等。
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等條件。
要進行綜合測試
公開遴選進行綜合測試并量化計分。綜合測試采取素質能力測試、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素質能力測試及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的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素質能力測試、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分析解決實際工作問題的能力;根據(jù)素質能力測試成績、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成績按遴選職位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可以根據(jù)職位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遴選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和個性特征等。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筆試、面試的開考比例。素質能力測試成績、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適當比例計算出綜合測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考察人選和遴選職位1:1的比例確定。綜合測試成績和確定的體檢、考察人選應及時通知應試者和所在單位,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體檢、考察時間等有關事宜進行公告。試用期是3個月遴選單位根據(jù)綜合測試成績和組織考察結果提出擬任人選名單,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資關系仍在原單位保留。試用期滿后,由遴選單位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任職等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公開遴選工作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徇私舞弊者將被嚴處遴選單位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行為,比如無正當理由拒不承認遴選結果,不按規(guī)定辦理任職手續(xù)等,將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宣布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加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協(xié)助參加遴選者考試作弊等,也將受到嚴處。對違反遴選工作紀律,弄虛作假、作弊的報考人員,遴選單位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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