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謝亞龍何以敢說“不是貪官”?
來源:華圖網(wǎng)校發(fā)布時間:2012-0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在央視24日晚播出的《新聞?wù){(diào)查》節(jié)目中,此前落馬的一批足壇官員亮相。身穿看守所黃馬甲的謝亞龍面對鏡頭表示,承認自己有犯罪行為。“但我確實不是一個貪官,”謝亞龍說。(12月25日《中國新聞網(wǎng)》)
在人們看來,審判罪犯的圓滿結(jié)果莫過于受審者對自己的罪行痛徹反省,對法律的公正裁決的認罪服法,但曾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足協(xié)副主席的謝亞龍,在以受賄罪被起訴受審時卻出口否認:“承認有罪”但否認“貪官”。究竟是無理辯解還是對法律無知?值得思考。
貪官胸前沒有掛牌,臉上也沒有刻字,是不是貪腐需要事實驗證和法律評判。但解讀謝亞龍對收錢行為的辯解理由,人們可以看到了時下官員對貪腐行為心安理得的麻木認知,這或?qū)ζ瞥賳T前腐后繼的潛規(guī)則具有一定的警示意義。
“人情交往”是權(quán)錢交易的擋箭牌。按照謝亞龍的說法,“我并不是所有人的錢都收,只有關(guān)系比較好一些的,才看做人情來處理”,比如把某集團送給的20萬當作“獎勵”而欣然笑納。然而,如果謝亞龍不是擔(dān)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和中國足協(xié)副主席的足壇高官,某集團還會送這份“人情”和巨額“獎金”嗎?說白了,行賄者看重的是權(quán)力而非“人情”。對于這一點,謝亞龍其實心知肚明:“俱樂部更多的還是考慮到我的職位,希望以這么個由頭,以后能更多的得到一些幫助和關(guān)照。另外你有了這份權(quán)力,人家就想和你搞好關(guān)系。有送幾萬、一二十萬的。”這不是典型的權(quán)錢交易是什么?事實上,把人情關(guān)系、禮尚往來作權(quán)錢交易的敲門磚,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擋不住金錢的誘惑才是貪腐行為屢禁不止的致命內(nèi)傷。
“溫水煮蛙”是貪官蛻變的黑陷阱。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涵義解讀,應(yīng)該不是止于追悔莫及的覆水難收,還應(yīng)當包括“第一次”之后欲壑難填的破窗效應(yīng)。謝亞龍?zhí)钩衼碜銋f(xié)之前就認為“足協(xié)亂”,并且有“想干出一番事業(yè)”的雄心壯志,但苦于沒有對原則的堅守和對誓言的踐行。從接受老板獻金的“事后感謝”,到對接受幾萬塊錢覺得“不算什么”的心理坦然,再到對“足球圈里維護一種‘關(guān)系’”的認同默許,謝亞龍在“溫水煮蛙”的陷阱里完成了意志消磨、被潛規(guī)則異化的蛻變過程。“大環(huán)境變化了,我本人也變化了”就是謝亞龍的反省自白。由此可見,保持慎獨、慎微的清醒與自制,對考驗官員意志、恪守清廉本色至關(guān)重要。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謝亞龍的狡辯是無力的,也是可悲的。他的蛻變軌跡警醒人們,反腐倡廉有賴于官員對貪腐亂象的警覺與抵制,莫因防線的失守而成為與潛規(guī)則同流合污的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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