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務員申論范文:公共安全酒后駕車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03-3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備材料”、“備觀點”是申論備考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公共安全問題,諸如食品安全、生產安全、藥品安全、環(huán)境安全、網絡安全等問題,一直是國家和地方公務員申論考試的熱點焦點內容。2003年和2006年國家公務員申論考試、2004年和2005年山東公務員申論考試、2008年天津公務員申論考試都涉及到這一問題。今年的經濟安全(“力拓間諜門”事件)、交通安全(治理酒駕)無疑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國家特對治理酒后駕車問題進行了梳理,以助廣大應試者一臂之力。
一、背景
2008年12月14日,成都長期無證駕駛的孫偉銘在醉酒駕車追尾逃逸途中,嚴重超速并撞向反向正常行駛的4輛轎車,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2009年7月23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證酒后駕車的司機孫偉銘死刑。
2009年1月21日夜,河南靈寶寶馬車主醉酒后駕車連撞一輛桑塔納、一輛摩托車和多名行人,造成6人當場死亡、6人受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09年5月7日晚,20歲的在校大學生胡斌駕駛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鬧市區(qū)飆車,將走在斑馬線上的26歲青年譚卓撞死。一審獲刑三年。
2009年6月30日晚,一名醉酒司機在南京撞上路邊西瓜攤,隨后沿途撞倒9名路人,并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造成5人死亡,其中還有一名是臨盆的孕婦。
2009年8月4日晚上,杭州29歲的司機魏志剛酒后超速駕駛保時捷越野車,將正在過馬路的16歲女孩馬芳芳撞死。在事故現(xiàn)場的不遠處,是當?shù)厥讞l“愛心斑馬線”。
2009年8月5日,雞西某夜市一路虎越野車連撞26人,死亡2人,8人住院治療。
2009年8月6日晚間,上海市嘉定區(qū)霜竹路上一輛寶馬轎車司機酒后駕車,先將一名4歲男孩撞飛出50米遠,接著又撞上一輛別克車,導致男孩傷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別克車上3人骨折。
二、酒后駕車判定標準、處罰法律依據
(一)酒后駕車與醉酒駕車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局發(fā)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規(guī)定,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為飲酒后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為醉酒駕車。
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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