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行提單、包裹提單和過期提單
來源:育路單證員考試發(fā)布時間:2008-06-10 15:25:37
運輸代理行提單(House Bill of Lading)運輸代理人簽發(fā)的提單。運輸代理行將同一卸貨港不同出口商的貨物集中在一份提單中托運,以簡化手續(xù),節(jié)省費用。由承運人發(fā)給運輸代理行一份總的提單,秘、為成組提單。因為只有一份成組提單,各出口商不能有各自提單,所以運輸代理行向各個出幾商簽發(fā)運輸代理行提單或裝運證明。很明顯,它不是可以轉讓的物權憑證,銀行一般也不接受這種提單。但國際商會批準的聯(lián)合運輸提單或注明運輸行作為承運人或作為某承運人的代理人出具的運輸單據(jù)仍可被接受。當今國際航運廣泛使用集裝箱,使運輸代理行集運貨物的經(jīng)濟效益日益明顯,這種提單的使用遂有擴大的趨勢。
成組提單(Groupage Bill of Lading)見“運輸代理行提單”。
包裹提單(Parcel Receipt)又稱船運包裹收據(jù)。貨物以包裹寄送方式裝船出運的提單。一般價值低的小量非貿易貨物才可簽發(fā)包裹提單。這種提單收費較低,在裝船前托運人須宣布貨物價值,在貨物發(fā)生滅失時.船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一般只有低值樣品和宣傳品才使用包裹提單。但包裹提單貨物體積不大于0.15米,重量不超過45千克,且價值在10英鎊以下。
船運包裹收據(jù)(Parcel Receipt)見“包裹提單”。
過期提單(Stale-Bill of Lading)凡在提單簽發(fā)日期后21天才交到銀行的提單,或銀行按正常郵程寄單預計收貨人不能在船到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單。在實踐中,近鄰國家之間的貿易,常會因運輸路線較短,提單往往不能在船到目的港前收到,而產生提單“過期”的情況,如我國與日本之間的貿易。補救的辦法有:(1)出口商要求在信用證中列明可以接受過期提單的條款,如“’stale B/L is aceeptable”:(2)進口商為避免提單遲到而造成損失,要求出口商將提單交船長隨船帶交,并以船長簽字的已收到隨船單證的收據(jù)作為結匯單證之一;(3)進口商先憑銀行擔保書提貨.在收到提單后,再以提單換回擔保書,交回銀行以清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