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考點:外貿企業(yè)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來源:考試大發(fā)布時間:2013-01-17 15:20:18
一、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yè)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所注明的計稅金額和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
基本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或 =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單價×退稅率
(一)對于一票出口對應一票進貨和多票出口對應一票進貨方式,退稅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進貨單價×退稅率
(二)對于一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方式,同一關聯(lián)號下一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的計算公式為(按相同商品碼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數量×加權平均單價×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
加權平均單價=∑每筆進貨計稅金額/∑每筆進貨數量
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每筆應退稅額/∑每筆進貨計稅金額
(三)對于多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方式,同一關聯(lián)號下多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的計算公式為(按相同商品碼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有效數量合計數×加權平均單價×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
出口有效數量合計數=∑關聯(lián)號內各筆有效出口數量(≤∑關聯(lián)號內進貨數量)
加權平均單價=∑關聯(lián)號內各筆進貨計稅金額/∑各筆進貨數量
按進貨計算的平均退稅率=∑每筆應退稅額/∑每筆進貨計稅金額
(四)在關聯(lián)號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每筆出口的實際退數額,出口及進貨均不結余。
二、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
(一)凡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持普通發(fā)票特準退稅的抽紗、工藝品等12類出口貨物,同樣實行銷售出口貨物的收入免稅并退還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辦法,由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使用的是普通發(fā)票,其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沒有單獨計價,但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的增值稅也是價外計征的,這樣,必須將合并定價的銷售額先換算成不含稅價格,然后據以計算出口貨物退稅,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普通發(fā)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征收率)}×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退稅率
(二)凡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出口貨物,按以下公式計算退稅: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退稅率
三、委托加工出口貨物退增值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yè)委托生產企業(yè)加工收回后報關出口的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進項金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的加工費,憑受托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稅票注明的金額,依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
四、出口貨物退消費稅的計算
(一)外貿企業(yè)收購應稅消費品出口,除退還其已納的增值稅外,還應退還其已納的消費稅。消費稅的退稅辦法分別依據該消費稅的征稅辦法確定,即退還該消費品在生產環(huán)節(jié)實際繳納的消費稅。計算公式分別為:
實行從價定率征收辦法:
應退稅款=購進出口貨物的進貨金額×消費稅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征收辦法:
應退稅款=出口數量×單位稅額
實行復合計稅方法:
應退稅額=出口數量×定額稅率+出口銷售額×比例稅率
注:消費稅雙重征稅是稅收政策新變化。以往的消費稅征稅是按照從價定率或從量定額的方法計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1]84號文對于酒類產品消費稅規(guī)定采用復合計稅方法。外貿企業(yè)在申報退稅資料時,須提供定額和定率消費稅稅收專用繳款書。
(二)外貿企業(yè)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出口,其應退消費稅按上述公式計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