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復習指導(35)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般侵權行為責任
(侵權是指侵犯絕對權,如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目前不承認侵犯債權)
1.構成要件:
、龠`法行為導致(作為、不作為)
、诒仨氂袚p害(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包括精神損害
、垡蚬P系(直接因果關系、高度蓋然性因果關系、相當因果關系――可重復性)
④加害人有過錯(分為故意、重大過失、一般過失、抽象輕過失,民法上故意和重大過失基本等同)
一般侵權要具備全部四個要件,特殊侵權一般只要具備前三個要件
注:損害是損失的上位概念,損失指財產損失,而損害還包括非財產的損害
2.免責事由:
免責事由需要侵權人自己舉證:
不可抗力: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法定的免責事由,特殊侵權也可以適用)
意外事件:很難預見,但往往是可以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件免責只適用于一般侵權,不適用于特殊侵權)
緊急避險:危險是人為原因引起的,由引起人承擔;危險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必要限度內的適用公平責任;必要限度外的適用過錯責任。
正當防衛(wèi):因正當防衛(wèi)造成損害的, 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shù)拿袷仑熑巍?/p>
自助(私力救濟):區(qū)別于留置行為。
受害人同意:必要情況下可以,如基于法律規(guī)定和游戲規(guī)則,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手術、捐獻器官、體育比賽)
第三人過錯:如飼養(yǎng)動物侵權中的第三人過錯引起的免責,但必須理解為第三人故意才能完全免責,如果是過失,只能導致減輕責任。
受害人過錯:一般侵權中采用過失相抵原則,但在特殊侵權的場合內,受害人故意的免責,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才可以適當減輕賠償責任,一般過失的承擔全責。在飼養(yǎng)動物侵權中的因受害人過錯而不承擔責任,也必須理解為受害人故意才能完全免責,如果是重大過失,只能導致適當減輕責任。
3.過錯相抵原則:(民通131條,人損第2條)
(1)、過錯責任中的過失相抵(人損第2條第1款)
受害人有過錯(故意或過失)的,可以減輕或免除加害人的責任;加害人有故意、重大過失,而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則加害人不能減輕責任。
(2)、無過錯責任中的過失相抵(人損第2條第2款)
受害人有重大過失,可以減輕加害人責任;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得減輕,承擔全部責任;法律規(guī)定受害人故意為免責事由的,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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