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招商合作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來源: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時間:2012-04-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加強招商干部隊伍建設,更好地推動招商引資工作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云廳字〔2008〕12號)規(guī)定,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決定從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10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到局機關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人數及崗位
公開選調人數:科級及其以下職務人員10名。
公開選調具體崗位:
崗位一:政策法規(guī)處2名;
崗位二:綜合處2名;
崗位三:辦公室(財務崗位)1名;
崗位四:對外合作處1名;
崗位五:國內合作一處1名
崗位六:國內合作二處1名;
崗位七:項目開發(fā)處1名;
崗位八:企業(yè)服務處1名 。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省、州(市)、縣(市、區(qū))級黨政機關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團結協(xié)作,廉潔奉公。熱愛招商工作,具有勤奮敬業(yè)、任勞任怨的精神;
3、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4、在全省州(市)及以下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3年(截止時間為2012年4月15日),行政職務為正科級及其以下職級人員;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5日后出生);
6、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 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