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貢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自貢人事考試中心發(fā)布時間: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 共 自 貢 市 委 組 織 部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 貢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18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22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因違規(guī)違紀被列入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單位及名額、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自貢市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