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樂山人事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31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ls.sc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3月23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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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范圍為全省。
。ㄈ﹫罂紬l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3月23日—1994年3月23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的,年齡在18—30周歲(1981年3月23日—1994年3月23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ㄋ模┓灿邢铝星樾沃坏,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員。
。ㄎ澹﹫罂脊矙C關(含森林公安)的,還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共招收311名。
1、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151名;2、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43名;3、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7名。
招考單位、名額及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