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家公務員面試公告:廈門海關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2-0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寄送材料要求
入圍面試考生須于2012年2月3日(以郵戳為準)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至我關人事處。(地址:廈門市鷺江道269號廈門海關人事處,郵政編碼:361001,請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1張A4紙內);
2、學生證復印件;
3、戶口頁(本)復印件;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貼照片);
6、報名推薦表復印件(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雙面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院校意見欄內要求注明是否具有2012年派遣資格);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8、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和就業(yè)報到證復印件(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
9、“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需提供國家公務員局規(guī)定的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未按時寄送上述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面試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fā)現(xiàn)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5、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因無法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6、請考生務必關注中國海關考錄網和廈門海關門戶網站發(fā)布的后續(xù)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592-2355900,傳真電話:0592-2355374。
廈門海關人事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