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張掖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來源:張掖市人事編制信息網 發(fā)布時間:2011-12-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張掖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張掖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和體檢時間
參加體檢的人員依據考試綜合成績按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共117人(名單見附件)。參加體檢的人員于2011年12月20日早上8:00準時到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樓前集合后,統(tǒng)一乘車前往醫(yī)院參加體檢。逾期不到者,按自動放棄對待。
三、體檢項目、標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四、體檢須知
1.考生由市考錄辦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其它醫(y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不予認可。
2.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3.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4.在體檢當天早晨不能進食進水,也不要進行緊張活動,更不能做劇烈運動。
5.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采用其它方法檢查。
6.體檢醫(yī)師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檢查項目,采用其它方法檢查費用自理,另行繳納。
五、有關要求
1.體檢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其中之一者不能參加體檢。
2.體檢費用(300元左右)考生個人負擔,集中收交后交付體檢醫(yī)院(不含交通費)。
3.首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對可以復檢項目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由市考錄辦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復檢項目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提出復檢要求的個人負擔。
4.參加體檢的考生要服從管理,遵守紀律,聽從工作人員和醫(yī)務人員的安排,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體檢考生不得請假、遲到。對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放棄體檢處理。體檢過程中嚴禁與外界有任何聯(lián)系,嚴禁家屬等無關人員隨同,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者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各縣區(qū)人社局負責通知報考本縣區(qū)職位參加體檢的人員,市考錄辦負責通知報考市直機關職位參加體檢的人員,并做好電話記錄。對放棄體檢的考生,要求寫出本人簽名的書面材料。如不能提供書面材料,也可電話口頭申請,電話通知人要詳細記錄申請談話內容,考生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和報考職位,并由電話通知人簽名的電話記錄存檔。
6.報考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考生按通知要求與其他職位考生同時進行體檢,人員名單在12月17日下午體能測評結束后現場通知。
張掖市考錄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