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市公務員工作人員進行體檢的通知
來源:酒泉人才網發(fā)布時間:2011-12-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按照市考錄辦的考錄程序,現(xiàn)就2011年酒泉市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體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時間: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
二、體檢地點:酒泉城區(qū)醫(yī)院待定(抽簽確定)
三、體檢人員確定:
體檢人員依職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公安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合格)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共有189人,其中:機關34 人,參公單位32 人 ,公安31人,法檢25人,鄉(xiāng)鎮(zhèn)67 人。
四、體檢標準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操作。
五、體檢否決和遞補
凡達不到體檢標準,由體檢醫(yī)院總檢醫(yī)師會診不合格的,經招考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取消錄用資格?忌鷮w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市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可以進行復檢(《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若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出現(xiàn)體檢(復檢)不合格的,將按照報考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限在參加了筆試和面試的人員中,公安警察職位須體能測評合格)。體檢和復檢工作均接受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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