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蒙古公務員筆試考生須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11-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準考證》采用考生網(wǎng)上自助打印方式獲取。考生不得修改《準考證》的任何信息,考試時如發(fā)現(xiàn)考生所持《準考證》與《考場底冊》信息不一致,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試前15分鐘須憑準考證、長期居民身份證或護照進入考場,其他證件一律不準參加考試,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檢查,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中途不得退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題(卷)、答題卡全部交回。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可帶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的紙質(zhì)英漢、漢英詞典一本,不準使用電子詞典。嚴禁將其它書籍以及手機、傳呼機等電子通訊設備帶入考場;嚴禁將試題(卷)、答題卡帶出考場。
四、答題前,考生必須將姓名、準考證號準確填涂(寫)在答題卡(試卷)規(guī)定位置上,認真閱讀答題卡和試卷的答題注意事項,嚴格按規(guī)定的題號和位置用規(guī)定的用筆填涂或作答,必須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考試代碼,否則所答試卷無效。
五、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考場規(guī)則,違反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選擇蒙古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對同一科試卷出現(xiàn)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七、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時必須用漢語作答。不按規(guī)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八、打印準考證后,考生請認真核對表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等相關信息,如不正確應在考試前到考試中心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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