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10)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11-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處理
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考單位的安排。對違反規(guī)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的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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