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西司法行政系統(tǒng)政法干警考試面試公告
來源:發(fā)布時間:2011-10-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法〔2011〕89號)和《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自治區(qū)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jù)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1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即:公務員考試成績和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折算后總成績(含照顧加分)45分,同時,《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45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戴芳蕾等310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1年10月28日下午
15:30-17:30。逾期不到場進行資格審查,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警官學校(南寧市長崗路三里3號)?沙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車到“長崗三里路口”站下車前往。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大專以下學歷或職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戶
口為廣西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3、畢業(yè)證;
4、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筆試準考證;
5、報名登記表;
6、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退役士兵證(屬退役士兵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8、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有穩(wěn)定工作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忌刺峁┫嚓P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guī)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11年10月29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2、面試地點:廣西警官學校(南寧市長崗路三里3號)。可乘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車到“長崗三里路口”站下車前往。
(五)面試方法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
(六)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3、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10月29日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忌煌、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