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1年市縣法院、檢察院調劑公務員公告
來源:廣東人事考試局發(fā)布時間:2011-09-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調劑職位
今年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公務員考錄中空缺的非珠三角地區(qū)的法律業(yè)務職位,均列入調劑范圍,分15個職位組共70個職位(具體見附件)。
二、調劑對象
凡在我省今年上半年公務員統(tǒng)一考試中筆試成績合格(兩科成績90分以上)且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不限所學專業(yè)、不限原報考職位),均可報名參加調劑。
三、報名辦法
采取網絡報名辦法,統(tǒng)一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ww.humanassess.com.cn)上報名,報名時間為9月15日10∶00至9月19日16∶00;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19日18∶00。每位考生只可申報一個符合考錄條件的調劑職位組(如同時報兩個以上職位組的調劑資格無效),并做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以及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我省公務員。
四、調劑面試
1.確定調劑面試對象。每個職位組的面試對象按下列公式計算數(shù)量(其中y為面試考生人數(shù),χ為每個職位組擬錄用人數(shù)),再在報考該職位組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
如某一職位組報考人數(shù)不足,可從報考其他職位組符合條件、但未能列為面試對象又愿意調劑職位組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的順序依次補充。如公布名單時無法遞補足額的,不再遞補。
2.資格復審。調劑面試對象名單及面試注意事項于9月21日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法院網(http://www.gdcourts.gov.cn)、廣東省人民檢察院_陽光檢務網(http://www.gd.jcy.gov.cn)等網站公布。調劑面試對象應于9月22日12:00至24日18: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面試當天先進行資格復審再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調劑面試。
3.面試組織。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進行結構化面試。時間為9月25日,面試考場設在東園賓館(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湖北路30號,聯(lián)系電話:020-87185150、37876000)。
4.合成總成績。調劑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調劑總成績=筆試成績÷2×60%+調劑面試成績×40%。
調劑總成績未達到今年公務員考錄合格分數(shù)線(51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
各職位組根據(jù)調劑總成績由高至低、按具體職位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法院網(http://www.gdcourts.gov.cn)、廣東省人民檢察院_陽光檢務網(http://www.gd.jcy.gov.cn)公布。體檢工作分別由省法院、省檢察院在9月27日按《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實施。
六、調劑錄用
體檢合格者,按調劑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在所報考的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由職位所在法院或檢察院進行考察,再按程序公示,經省法院、省檢察院審核后,送省委組織部審批。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錄用的,依次遞補人選。
調劑錄用的考生,須在招錄單位工作3年以上。
七、注意事項
1.本次調劑錄用工作,除本公告的規(guī)定外,執(zhí)行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統(tǒng)一政策,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2.考生參加調劑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調劑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面試。
3.本公告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62620706、87118539、8718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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