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真題及答案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1-04-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參考答案
1、為了解決車管部門和群眾之間因為車牌號碼而產生的矛盾,從2008年8月12日起,北京、天津、杭州、深圳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率先啟用2002式機動車號牌。2002式車牌號是微機管理,組合方式多,允許車主自行選擇車號,可以充分體現(xiàn)車主的個性特點。這個新車牌號的發(fā)放,既解決了號牌發(fā)放的個人主觀隨機性,減少了給管理號牌的部門制造腐敗的機會;同時,又滿足了車主的愛好需求,得到了有關部門和車主的一致歡迎。而且,新號牌可以有效解決車輛增容問題,完全可以滿足北京等大城市快速增長的車輛對號牌的需求。
2、從材料四中我們不難看出,政府出賣車牌號碼、電話號碼、人行道地段等公共資源的行為反映的是政府對公共資源的有償使用。公共資源可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有償或無償使用。公共資源的有償使用是一種由管理部門自收自支的體制,其存在著諸多弊端,易誘發(fā)腐敗。導致資產流失。
針對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弊端,應確立收入由財政統(tǒng)一征收、歸財政所有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要明確規(guī)定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設施,以招標、拍賣等不同方式有償出讓權益,收入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托有關部門統(tǒng)一征收,全額上繳財政,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擠占、挪用,以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只有這樣,才能抑制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公共資源的隨意出賣,減少政府對公共資源的不合理使用,使公共資源真正成為普通老百姓的資源,保證公共資源使用的公正、公平、公開。
3、參考范文
細化規(guī)范趨利避害
——試論如何完善車牌申領方式
2002式車牌申領方式一公布,馬上引來大片叫好聲。與過去的申領方式不同,新推行的2002式車牌號發(fā)放方式允許車主自行選擇編排車號。天津、杭州、北京、深圳四個城市率先啟用這一制度后,大量車主徹夜排隊領號,由此也引發(fā)了人們的熱烈討論。這一制度優(yōu)劣如何,一時間眾說紛壇。
與之前相比.該制度的優(yōu)勢是明顯的。在2002式車牌發(fā)放制度之前,我們采用的是按序發(fā)放和電腦選號,而因為“吉祥號”的存在,引發(fā)了很大的矛盾,給車輛管理部門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尤為可嘆的是這樣的制度成為了滋生腐敗的溫床。2002式車牌發(fā)放方式因為完全可以由車主自主選號,因而完全革除了之前的所有弊端;同時,因為這一制度的實行,滿足了車主的愛好需求,圓了愛車一族的個性夢,更多地尊重了老百姓選擇的權利。同時,車牌申領個性化的實施,必然會加大推動私人擁有小汽車的速度,進一步推動汽車市場的活躍。
當然.在這種自由選擇車牌的過程中,也出現(xiàn)部分不和諧的聲音,如USA·911和SEX·00l之類的號牌,就是建立在他人不堪回首的痛苦和對他人正常審美情趣的褻瀆的基礎之上的?陀^地說,這種過度自由的選擇方式.不可避免會出現(xiàn)與基本的倫理道德相違背的現(xiàn)象。
因此,在完善2002式車輛號牌申領制度的過程中,應當規(guī)則細化,適當限制,以制度規(guī)范為主,以宣傳引導為輔,以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制衡為重點,注重操作過程的公開,以達到趨利避害、揚長避短的效果。
首先,要在不改變自由選擇的大前提下,細化選擇的規(guī)范,做必要的限制。實際上,在該制度實施之初,即天津、杭州、深圳、北京4城市啟用之時,便規(guī)定“除CHN和3個相同的字母、數(shù)字之外,車主可自主選擇任何字母和數(shù)字排列作為車牌號碼”,這樣的規(guī)定不僅不會限制車主的自由選擇權,反而更有利于管理部門的管理和公共道德的遵守。所以,在此項制度施行一段時間后,應當針對實際出現(xiàn)的問題和公眾反應較為強烈的車牌制定一定的限制條件,以達到“自由而不混亂”的實際效果。
其次,政府要對車主的選擇行為進行必要的引導。良好規(guī)范的實施有賴于一個良好道德氛圍的存在,而規(guī)范的條條框框必然有所疏漏,這就需要公眾能夠建立有效的自我道德約束,而這樣的道德約束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導,要從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高度,建立和諧的社會大環(huán)境,宣揚健康向上的個性主義,引導車主在選擇車牌時,盡量做到張揚個性又不違背大眾的道德標準。
最后,要注重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制衡,強調操作過程的公開。要保證相關制度的切實有效落實,必須公開執(zhí)行的操作過程,讓制度透明化、明朗化,借助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作用,讓2002式車牌申領方式既便民,又不擾民。
西哲有言,過度的自由即不自由。2002式車牌申領方式與過去的申領方式相比,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然而弊端的存在也不容回避。我們要繼續(xù)細化相關規(guī)則,做好正確的道德引導工作,以保證這項制度發(fā)揮應有的作用,實現(xiàn)它的良好初衷。
1、為了解決車管部門和群眾之間因為車牌號碼而產生的矛盾,從2008年8月12日起,北京、天津、杭州、深圳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率先啟用2002式機動車號牌。2002式車牌號是微機管理,組合方式多,允許車主自行選擇車號,可以充分體現(xiàn)車主的個性特點。這個新車牌號的發(fā)放,既解決了號牌發(fā)放的個人主觀隨機性,減少了給管理號牌的部門制造腐敗的機會;同時,又滿足了車主的愛好需求,得到了有關部門和車主的一致歡迎。而且,新號牌可以有效解決車輛增容問題,完全可以滿足北京等大城市快速增長的車輛對號牌的需求。
2、從材料四中我們不難看出,政府出賣車牌號碼、電話號碼、人行道地段等公共資源的行為反映的是政府對公共資源的有償使用。公共資源可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有償或無償使用。公共資源的有償使用是一種由管理部門自收自支的體制,其存在著諸多弊端,易誘發(fā)腐敗。導致資產流失。
針對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弊端,應確立收入由財政統(tǒng)一征收、歸財政所有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要明確規(guī)定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設施,以招標、拍賣等不同方式有償出讓權益,收入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托有關部門統(tǒng)一征收,全額上繳財政,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擠占、挪用,以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只有這樣,才能抑制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公共資源的隨意出賣,減少政府對公共資源的不合理使用,使公共資源真正成為普通老百姓的資源,保證公共資源使用的公正、公平、公開。
3、參考范文
細化規(guī)范趨利避害
——試論如何完善車牌申領方式
2002式車牌申領方式一公布,馬上引來大片叫好聲。與過去的申領方式不同,新推行的2002式車牌號發(fā)放方式允許車主自行選擇編排車號。天津、杭州、北京、深圳四個城市率先啟用這一制度后,大量車主徹夜排隊領號,由此也引發(fā)了人們的熱烈討論。這一制度優(yōu)劣如何,一時間眾說紛壇。
與之前相比.該制度的優(yōu)勢是明顯的。在2002式車牌發(fā)放制度之前,我們采用的是按序發(fā)放和電腦選號,而因為“吉祥號”的存在,引發(fā)了很大的矛盾,給車輛管理部門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尤為可嘆的是這樣的制度成為了滋生腐敗的溫床。2002式車牌發(fā)放方式因為完全可以由車主自主選號,因而完全革除了之前的所有弊端;同時,因為這一制度的實行,滿足了車主的愛好需求,圓了愛車一族的個性夢,更多地尊重了老百姓選擇的權利。同時,車牌申領個性化的實施,必然會加大推動私人擁有小汽車的速度,進一步推動汽車市場的活躍。
當然.在這種自由選擇車牌的過程中,也出現(xiàn)部分不和諧的聲音,如USA·911和SEX·00l之類的號牌,就是建立在他人不堪回首的痛苦和對他人正常審美情趣的褻瀆的基礎之上的?陀^地說,這種過度自由的選擇方式.不可避免會出現(xiàn)與基本的倫理道德相違背的現(xiàn)象。
因此,在完善2002式車輛號牌申領制度的過程中,應當規(guī)則細化,適當限制,以制度規(guī)范為主,以宣傳引導為輔,以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制衡為重點,注重操作過程的公開,以達到趨利避害、揚長避短的效果。
首先,要在不改變自由選擇的大前提下,細化選擇的規(guī)范,做必要的限制。實際上,在該制度實施之初,即天津、杭州、深圳、北京4城市啟用之時,便規(guī)定“除CHN和3個相同的字母、數(shù)字之外,車主可自主選擇任何字母和數(shù)字排列作為車牌號碼”,這樣的規(guī)定不僅不會限制車主的自由選擇權,反而更有利于管理部門的管理和公共道德的遵守。所以,在此項制度施行一段時間后,應當針對實際出現(xiàn)的問題和公眾反應較為強烈的車牌制定一定的限制條件,以達到“自由而不混亂”的實際效果。
其次,政府要對車主的選擇行為進行必要的引導。良好規(guī)范的實施有賴于一個良好道德氛圍的存在,而規(guī)范的條條框框必然有所疏漏,這就需要公眾能夠建立有效的自我道德約束,而這樣的道德約束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導,要從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高度,建立和諧的社會大環(huán)境,宣揚健康向上的個性主義,引導車主在選擇車牌時,盡量做到張揚個性又不違背大眾的道德標準。
最后,要注重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制衡,強調操作過程的公開。要保證相關制度的切實有效落實,必須公開執(zhí)行的操作過程,讓制度透明化、明朗化,借助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作用,讓2002式車牌申領方式既便民,又不擾民。
西哲有言,過度的自由即不自由。2002式車牌申領方式與過去的申領方式相比,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然而弊端的存在也不容回避。我們要繼續(xù)細化相關規(guī)則,做好正確的道德引導工作,以保證這項制度發(fā)揮應有的作用,實現(xiàn)它的良好初衷。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