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工程項目管理講義(29)
來源:考試吧發(fā)布時間:2012-11-13
1Z206080熟悉國際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國際工程施工中的質(zhì)量管理通常由承包人的項目經(jīng)理或其指定的技術副經(jīng)理或總工程師主管,其主要內(nèi)容是技術管理和質(zhì)量保證。
在工程接近完工時,組織工程的移交和驗收是十分重要和嚴肅認真的工作,關系施工階段合同履行的終止、合同價款的收取以及缺陷責任期的開始等重要環(huán)節(jié)。
1Z206083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一般包括協(xié)商、調(diào)解、仲裁和訴訟等。
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當事人普遍不愿意將糾紛提交訴訟,而是傾向于通過在合同中規(guī)定的ADR(-非訴訟糾紛解決程序)解決糾紛。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解決常用的ADR方式有以下幾種。
、胖俨
(2)FIDIC合同條件下的工程師準仲裁
、荄RB(-糾紛審議委員會)方式
DRB的委員必須是由在工程施工、法律和合同文件解釋方面具有經(jīng)驗的專家組成,而且除了擔任本工程的DRB委員外,每位委員與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之間不得有任何經(jīng)濟利益關系,并且在三年內(nèi)未被發(fā)包人或承包人聘用過。
DRB的優(yōu)點
·DRB委員可以在項目開始時就介人項目,了解項目管理情況及其存在的問題。
·DRB委員公正性、中立性的規(guī)定在通常情況下可以保證他們的決定不帶有任何主觀傾向或偏見。DRB的委員有較高的業(yè)務素質(zhì)和實踐經(jīng)驗,特別是具有項目工程施工方面的豐富經(jīng)驗。
·可以及時解決糾紛。
·DRB費用較低。
·DRB委員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選擇的,容易為他們所接受。
·由于DRB提出的建議不是強制性的,不具有終局性和約束力。
、萅EC(-新工程合同)裁決程序
1Z206100了解國際常用的幾種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條件的特點
國際工程通常是指一項允許由外國公司來承包建造的工程項目,即面向國際進行招標的工程。國際工程包含咨詢和承包兩大行業(yè)。
1Z206102 FIDIC系列合同條件的適用范圍和特點
FIDIC即國際咨詢工程師聯(lián)合會的縮寫。它于1913年在歐洲成立。
FIIDIC系列合同條件適用范圍
1)施工合同條件(簡稱“新紅皮書”)。該合同主要用于由發(fā)包人設計的或由咨詢工程師設計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主要特點表現(xiàn)為,以競爭性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承包商,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以工程師為核心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2)永久設備和設計一建造合同條件(簡稱“新黃皮書”)。在新黃皮書條件下,承包人的基本義務是完成永久設備的設計、制造和安裝。
3)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簡稱 “銀皮書”)。銀皮書又可譯為“設計一采購一施工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它適于工廠建設之類的開發(fā)項目。
4)合同的簡短格式。該合同條件主要適于價值較低的或形式簡單、或重復性的、或工期短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NEC合同條件是由英國土木工程師協(xié)會編制的工程合同體系。
美國建筑師學會(AIA),AIA合同條件主要用于私營的房屋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