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教研究所
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方案
接收調劑學科:120403 教育經濟與管理
1.復試調劑錄取原則
(1)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復試資格線,報考學科為經濟學、管理學的考生。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第一次復試成績、本科畢業(yè)學校等確定調劑復試名單。
2.調劑復試人數(shù)
約4人
3.調劑復試辦法
(1)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填報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行政樓301),截止時間2013年3月20日。
(2)調劑復試時間由高教所另行通知。
(3)調劑復試將參照正常錄取規(guī)定,但只采取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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